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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面顽瘴痼疾 注重长效常治 镇江市社区矫正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效显著

  社区矫正是我国刑事司法制度的重要环节,主要负责对判处管制、宣告缓刑、裁定假释和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4类罪犯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,市司法局党组聚焦政法队伍“6+1+N”多发性、顽固性问题,深入开展全系统全链条专项整治。市司法局党组书记、局长马建生介绍,作为刑事执行活动,镇江市目前常年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800余名,监督管理难度较大,教育帮扶手段还较为单一。在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条线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,是市司法局党组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具体举措。市司法局坚持问题导向、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,坚持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和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执法相结合,直面顽瘴痼疾,注重长效常治,切实推进工作。

 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陈志杰介绍,3月中旬,市司法局召开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条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,围绕监督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、业务能力不适应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现状、重大执法事项法制审核机制不健全、基层基础薄弱、内外监督渠道不畅通等5个方面问题,对社区矫正工作条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进行全面部署。社区矫正管理局结合近年来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现状,总结归纳全市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权力风险节点(廉政风险点)及防控措施,制定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条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、任务清单。

  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王勇军介绍,在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期间,市级评查组发现,社区矫正对象李某在镇江市某区接受社区矫正期间,因一次无故不参加集中教育,被当地司法行政机关给予训诫;社区矫正对象张某在镇江市某市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9天,经社区矫正机构查找后返回居住地,被当地司法行政机关给予训诫。王勇军说,根据省、市教育整顿办统一部署安排,市司法局自4月20日开始,对全市2018年以来社区矫正案件、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按照“一案十二查”和“两个必查”(刑事执行变更类案件必查、外出请假类案件必查)要求,开展全面自查和交叉评查。围绕入矫宣告组织实施是否规范、监督管理各项要求落实是否严格、教育帮扶措施是否到位、档案管理是否规范等多环节开展评查,落实“一案一表”,形成自查、互查报告,梳理出训诫警告尺度不统一、外出请假标准不一致等执法不规范问题,在开展案件评查基础上,明确社区矫正条线顽瘴痼疾具体内容。

  王勇军介绍,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期间,基层普遍反映当前全市缺乏统一的考核管理办法,对于社区矫正的对象“精准矫治、精细管理、精心帮扶”缺少统一的尺度;有的市、区反映当前组织公益活动和教育学习缺少统一的操作指引,导致公益活动组织难、难组织;还有的地方反映当前比照行政执法“三项机制”,社区矫正作为严肃的刑事执行活动,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上差距较大。针对镇江市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,依据《社区矫正法》《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市司法局从规范社区矫正执法、建立全市统一考核管理办法等6个方面着手进行建章立制,制定出台《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》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重大执法事项合议工作的意见》《关于规范入矫解矫宣告有关工作的意见》等6个规范性文件,大幅提升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。(记者 笪伟)

  通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条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,进一步增强了镇江市社区矫正工作队伍规范执法意识、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,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重新犯罪率处于较低水平,后续照管对象操守保持率呈现上升态势。下一步,市司法局将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,以教育整顿“回头看”为契机,常态化抓好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,为推进平安镇江、法治镇江建设作出更大贡献。(通讯员 韩婷 陈清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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