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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江“黄金水道”再提速 长江江苏段航运新规让长江分“快慢道”

  长江南京以下12.5米深水航道全线贯通以来,进入长江的大型船舶越来越多,长江江苏段全面跨入深水航运时代。伴随着长江经济带持续发展,航道条件改善、船舶大型化、通航密度增加等因素导致长江江苏段通航环境发生显著变化。如何在共抓大保护的前提下,进一步提高长江江苏段“水上高速”通航规则的适应性,优化港航经济营商环境,全面释放深水航道的“黄金效益”?5月20日,海事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,发布《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(2021年)》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。

  “上水走缓流、下水走主流”,这是长江上的千年航法。受制于规则不同、水深不够等因素,海上大船往往进不了长江。但在长江这条“黄金水道”上,传统航法更是增加了事故隐患的发生概率。于是,“定线制”应运而生,其简便的航行规则,激发了长江航运生产力全面迸发,为长江经济带建设开辟了一条安全畅通之道。

  记者了解到,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的最早实施,要追溯到18年前。2003年7月1日,交通部正式宣布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实施,开辟了我国内河水域航路改革之先河,由此,江苏航运经济走向了日新月异的“水上高速路”。据统计,早在2006年,长江干线水运货运量就逼近10亿吨,是美国密西西比河干线水运货运量的1.6倍,欧洲莱茵河干线水运货运量的2.3倍,成为世界上内河运输最忙、运量最大的通航河流。2020年,长江干线完成货运总量突破30亿吨,再创历史新高,成为名副其实的“黄金水道”。“长江江苏段,可以说是‘黄金水道’的‘钻石航区’。深水航道的打通,让入江海轮大进大出趋势更为明显。升级交通规则的目的,旨在进一步释放‘钻石航区’的长江航运生产力。”江苏海事局副局长徐伟表示。

  此次《规定》是自2003年出台以来的第三次修订,从提高通航效率、提升本质安全水平、优化营商环境入手,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规章制度规定,具体有10个方面的修订。

  在航路优化设置方面,《规定》优化了分隔带设置,将原100米以上的通航分隔带缩减至50米,进一步释放深水航道通航水域;明确最低限速,将通航分道内船舶最低航速明确为顺流6节和逆流4节,进一步增强“黄金水道”的高速属性。保障深水航道船舶“快进快出”“大进大出”,进一步提升通航效率,通航条件将得到进一步改善。

  在航行规则优化方面,《规定》明确受限船舶航行权,进一步提升大型海轮航行条件。对船舶横越、追越等行为规范进行增补,在重要汊河口及支流河口等水域增设警戒区,对四类危险品船舶增加了夜航限制,进一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,安全风险得到积极管控。

  在服务举措优化方面,《规定》取消原有定线制责任条款与桥区动态报告要求,增加锚泊资源以及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等内容,进一步提升生产经营环境,社会和经济效益将得到进一步释放。

  据统计,2020年镇江海事局共监管28.5万艘次船舶,3.51亿吨货物进出港,其中15万吨级以上开普型船115艘次,同比增长27.8%。

  “修订后的《规定》也将给长江镇江段水上通航环境带来显著变化,实现通航资源的有效整合、通航条件的明显改善、安全风险的有效管控,促进长江镇江段经济社会效益。”镇江海事局局长张金宝表示,新规实施后,黄金水道的“水上高速路”属性将更为突出,大力推动船舶“快进快出”“大进大出”,同时推进的绿色水运建设,也将提升长江镇江段生态效益,促进绿色发展。(曾海蓉 沈慧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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