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挖潜早稻政策先行 浙江省锁定今年粮食增产目标

  浙江在线3月3日讯(浙江在线记者 许雅文 通讯员 唐豪)农事催人忙,不负好春光。3月2日,记者从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浙江省分会场获悉,2021年浙江粮食生产目标任务较上年有所增加,面积和产量分别为1500万亩和121.2亿斤。

  为完成全年粮食任务,浙江省要继续挖掘早稻生产潜力。2020年浙江省早稻生产成绩亮眼,播种面积和总产量均创5年新高,靠的是政策激励、技术提升和服务强化。“规模种粮主体扩种早稻将获得更多支持。”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介绍,浙北杭嘉湖平原要扩种早稻,增加全年水稻生产;浙中南地区要扩大双季稻生产。同时,各地要在不与水稻争地、争季节的前提下,扩种春大豆、春玉米、马铃薯等旱粮作物。

  粮食生产功能区要严格用于粮食生产。1月27日,省政府出台相关意见,坚决制止耕地“非农化”、防止耕地“非粮化”,各级要建立专门班子,积极稳妥抓好落实。今年,浙江省要强化耕地农业用途管制和属性保护,粮食生产功能区要严格用于粮食特别是水稻生产,确保种植一季以上粮食作物;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,特别是保障水稻、大小麦、玉米、豆类、薯类等农作物种植面积。此外,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,要依法稳妥推进“非粮化”清理腾退。确实难以腾退、难以恢复种粮,要按照“数量不减、质量不降、集中连片、局部调整”原则进行调整优化。

  去年,浙江省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生猪存栏任务,年底存栏达627万头。“今年的任务是年末存栏达到722万头,任务依然很重。”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处负责人介绍,目前已经开工建设的157个万头猪场正在赶进度,确保6月底前全部投产。

  为统筹抓好春季农业生产,浙江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。日前,浙江省2021年粮油生产扶持政策已出台,省内早稻继续实行订单全覆盖,全省统一早稻订单奖励,各地要结合实际,尽早出台相关政策,让农民吃上“定心丸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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